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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法吗

时间:2022-3-6 13:00     作者:!admin     分类:


三年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法吗
试用期是不少劳动者关注的劳动法问题。在试用期问题上有不少劳动者对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能够适用六个月试用期的问题存在疑惑。本文就来解决这个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关于试用期六个月的问题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依据该规定,有人认为即便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仍然不能为六个月。因为依据上述规定,此种情况只能将试用期约定在六个月以内,即此时的试用期约定小于六个月而不可以等于六个月。

上述观点本质上是认为劳动合同法中的“三年以上”并不包含三年。我们仅从劳动合同法的全部条文去理解这个条款,似乎也没有错误。但从法理的角度而言,法条中的xx以上,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一般是包含本数的。尽管如此,对于普通大众而言,他们是不可能从所谓的法理角度看待这个问题的,那么关于这个问题有没有更为权威的法律依据可以直接确定“xx以上”是否包含了“xx”?

回答是肯定的。

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布的《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第24条规定,“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规范年龄、期限、尺度、重量等数量关系,涉及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的规定时,“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劳动合同法属于我国人大立法层面的法律,该立法技术规范的上述规定明确解释了“xx以上”是否包含了“xx”的问题。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时,一直也是对于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作为界定试用期约定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的。只是实务中有些普通劳动者对此类问题存在争议罢了。

其实,我们从劳动者的角度而言,劳动合同中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显然对劳动者存在诸多不利。劳动者在入职时不仅要考虑薪酬的约定问题,同时也应当关注试用期的约定。因为试用期的薪资往往与正常履行劳动合同时的薪资存在较大差距。劳动者要防范部分用人单位借助漫长试用期达到廉价用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