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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3-23 16:11     作者:!admin     分类:


1.结果的不公平并不是确定明显不公平的唯一标准,更重要的是,它应该结合当事人的意思来表示当时交易是否自愿和真实。明显不公平的合同通常是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非常不平等,经济收入不平衡,因此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2.如何确定显著的不公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建议》第七十二条规定,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经验不足,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著不公平。

3.根据本条规定,明显的不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和等价付款的原则;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或对方没有经验。

4.确定是否明显不公平。不仅要从一般社会观念的角度考察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还要考虑侵权人依法处分其权利的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侵权人能够充分理解行为的内容,预见行为的代价,并对权利义务进行处罚,那么侵权人就不应该有明显的不公平。

5.确定显示公平规范应注意什么。显著的不公平不仅是偏差,而且严重违反了正常的收入水平。正如《国际商业合同通则》所指出的:“即使价值与价格之间存在非常不平衡,或者其他因素扰乱了执行与相应执行之间的平衡,也不足以构成重大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必须非常严重,以破坏正常人的道德准则。”

6.明显不公平必须根据合同签订时的情况来判断。签订合同时权利义务不严重失衡的,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造成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应当按照情况变更的原则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不属于明显不公平的范围。